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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》的通知时间:2023-02-09 济建建管字〔2023〕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,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、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、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,各有关单位: 现将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》(鲁建标字〔2023〕2号)转发给你们,按照文件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。 一、建筑、装饰、安装、市政、园林绿化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、房屋修缮、市政养护维修、仿古建筑等工程规费中的住房公积金费率如下: 二、本通知自2023年1月30日起施行。
附件: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(鲁建标字〔2023〕2号)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可去官方链接下载:http://jncc.jinan.gov.cn/art/2023/2/6/art_40602_4775871.html |